圍繞“五個強化”推動種業振興
端穩中國飯碗,種子是關鍵。2021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種業振興行動方案》,明確提出“一年開好頭、三年打基礎、五年見成效、十年實現重大突破”的科學發展步驟,為我國的種業振興指明了方向。經過近4年的持續努力,我國種業振興行動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供種能力穩步提升,種業發展環境持續優化,種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然而,與全球種業強國相比,我國在種質資源利用、育種科技創新、基礎設施保障、育種成果轉化等方面依然存在差距,目前仍然是種業大國,尚未成為種業強國。對此,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發揮‘南繁硅谷’等重大農業科研平臺作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種”。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必須圍繞強化種質資源挖掘利用、強化育種科技創新攻關、強化種業企業扶強扶優、強化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強化種業產權保護制度等“五個強化”重點發力,加速推動我國從種業大國向種業強國邁進。
強化種質資源挖掘利用,加快優勢品種選育。種質資源是種業發展的根基。種業振興的關鍵在于如何高效利用現有種質資源,同時探索開發新的種質資源。一方面,加大本土種質資源發掘力度。當前,我國種業發展面臨結構性問題。雖然水稻、小麥等口糧作物的育種技術已處于世界領先水平,但玉米、大豆、肉豬、肉牛等品種的育種技術與國際領先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特別是高端蔬菜種子嚴重依賴進口,白羽肉雞的育種進程尚處于起步階段。事實上,我國擁有豐富的本土種質資源,但許多傳統作物和品種尚未得到充分挖掘與開發。因此,必須加大對我國本土重點糧食作物、特色作物和畜禽良種的發掘力度,結合現代育種技術,實現種質資源的有效轉化和品種創新,減少對進口種子的依賴。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外來種質資源轉化體系。雖然我國積極引進國際先進品種,但對外來優質種質資源的轉化和深度挖掘工作仍顯不足。許多外來優質資源進入我國市場后,缺乏本地化的改良和適應性研究,無法在我國的氣候、土壤等生產條件下充分發揮其潛力。為此,需要建立完善外來種質資源轉化體系,通過創新改良技術推動外來優質種質的“本土化”改造,提升其在我國農業生產中的實際應用效果。
強化育種科技創新攻關,打破研發推廣壁壘。育種科技創新是種業發展的動力源泉。要實現種業振興,必須突破當前育種技術瓶頸,打破科研與市場推廣之間的壁壘,形成從研發到市場的高效協同。一方面,加快育種技術的創新攻關,提升育種現代化水平。當前,我國的育種技術整體落后于國際先進水平。許多種業強國已經進入4.0智能育種時代,利用基因編輯、分子標記輔助育種等技術實現精準育種,而我國種業仍處于從傳統育種向精準育種過渡的2.0或3.0階段,育種周期長、資源投入大、成功概率低,制約了我國種業的技術進步及對市場需求的滿足。為此,應加大育種科研投入,加強種源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統籌實施農業生物育種重大專項等科研項目,集中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品種。另一方面,優化完善育種科研體制,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我國育種科研的主力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但傳統的“高校科研院所育種、企業推廣銷售”模式使得種業科研成果和市場需求之間往往存在脫節,導致許多科研成果未能及時轉化為市場產品,影響了種業創新的實際效益。企業作為市場需求的直接載體,應當在育種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應用中占據重要位置。因此,需要通過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鏈條,推動育種成果更直接、更迅速地轉化為市場產品。同時,科研院所和高校要加強基礎性研究,為育種技術創新提供理論支持,從而實現基礎性研究與商業化育種的“雙輪驅動”。
強化種業企業扶強扶優,激發行業創新活力。龍頭企業是種業發展的領頭羊。與全球種業巨頭相比,我國種業企業仍面臨集中度低、規模小等問題。因此,多措并舉扶持國內種業企業發展,提升種業企業的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至關重要。一方面,在篩選和發掘具有高產、優質、抗病等性狀優異種質資源方面做強,促進龍頭企業跨越式發展。我國種業在全球種業市場的競爭中,缺乏具有國際話語權的領先企業。因此,種業企業的扶持重點應放在龍頭企業、特色優勢企業以及專業化平臺企業等核心陣型企業上。同時,支持國內優勢龍頭企業開展兼并重組,通過資本運作和產業鏈整合,推動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種業巨頭,提升在全球市場中的話語權。另一方面,要構建良好創新生態系統,激發行業創新活力。種業創新不僅僅依賴單個企業的努力,而是需要科技、資金、市場等各方資源的合理配置與有效流動。因此,要通過加大對種業創新生態系統的建設力度,為企業提供更廣闊的創新空間,推動科技、資本和市場的深度融合,激發行業整體創新活力。
強化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優化種業基地布局。良種繁育基地是種業發展的載體平臺。自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建設南繁硅谷,加強制種基地和良種繁育體系建設”以來,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提到“南繁硅谷”,并將提法從“加快建設”調整為“發揮作用”,體現出“南繁硅谷”建設的顯著成效。過去近4年里,“南繁硅谷”不斷加強軟硬件設施建設,推動崖州灣國家實驗室等37個省部級及以上科研平臺落地,逐步形成了一個多層次、多元化、互補型的科研創新體系,成為中國種業“引進來”和“走出去”的前沿陣地,對我國良種繁育發揮了重要作用。盡管如此,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良種繁育基地在數量和質量上仍有較大差距。為此,需要進一步加強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優化良種繁育資源配置。一方面,優化國家級種業基地布局,提升繁育效能。目前,我國的良種繁育基地雖然在某些地區具備較強的科研能力和豐富的種質資源,但整體布局仍存在不平衡、不匹配的情況。不同地區在種業發展中的需求差異使得現有資源配置無法充分滿足實際需求。因此,必須優化國家級種業基地的布局,新增一批國家級制種大縣、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畜禽核心育種場和水產原良種場,提升種業資源的配置精準度。另一方面,構建制種大縣和龍頭企業共建機制,提升供種保障能力。種源的穩定供應是保障種業振興的核心之一,必須加強地方政府和企業的資源整合,通過支持龍頭企業與制種大縣的合作,共同推動種源的有效生產、儲存與調配,形成全產業鏈協同發展。
強化種業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產權保護是種業發展的制度保障。當前,我國種業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尚不完善,套牌種子、假種子等不法行為頻發,品種侵權現象屢見不鮮。盡管我國已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但由于處罰力度不足、違法成本低且違規收益較高,這些問題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市場秩序依然混亂,不僅影響了農民的利益,也抑制了種子企業在創新上的投入,限制了行業的長期發展。因此,加大對種子市場的監管力度,對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種業健康發展十分重要。一方面,完善種業法律法規,推動種業健康發展。建立健全品種審定和登記辦法,提高品種準入門檻,確保市場上的品種具備較高的質量標準。加快推行品種身份證制度,實現品種的全程追溯,確保種子來源可追溯、可監管。另一方面,加強種子市場監管,保護農民利益。聚焦關鍵播種節點,加強對制種大縣、種子企業、市場和網絡售種環節的檢查。對于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通過發布典型案例,曝光違法行為,增強公眾和企業的法律意識,同時有效震懾違法者,凈化市場環境。
來源:學習時報